资产管理处组织学习《四川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作者:资产管理处 时间:2025-01-09 点击数:
2025年1月8日上午8:10,资产管理处处长罗开田在B综1103主持开展了2025年第一次部门业务学习会。
会上,何丽丽组织学习了《四川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川教〔2024〕112号)。该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财政厅于2024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共十章80条。何丽丽通过PPT课件,从办法概述(出台背景与目的、依据的法律法规)、适用范围与管理体制、管理机构职责、资产配置管理、资产处置管理、基础管理、绩效管理、资产报告、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附则等十个方面对办法作了详细介绍,特别对与以往资产管理办法不一致的地方作了说明,如“高校应当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设置,原则上不得与财务管理、招标采购、企业运营、后勤服务、科技开发等不相容岗位进行混合设置”,“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纳入对所属各单位的年度考核,鼓励将评价结果与所属各单位评优和年度绩效奖励挂钩”等。

杨瑾组织学习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内容包括严格项目适用范围、规范集中征集管理、全面推行电子化采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征集文件编制、加强供应商管理、加强产品管理、强化价格管理、规范合同授予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最后,罗开田处长要求全处同志务必熟悉《四川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内容,当好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政策的宣传员,做好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的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工作的服务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开展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作,牢记工作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图/刘元福 文/李宝 审核/罗开田)